申请毕业须知

欢迎考生先使用毕业预测功能查询自己是否具有申请办理毕业资格,点击这里进入毕业预测......

说明:毕业预测结果只作为参考信息。考生必须达到《广西自学考试报考指南》上专业考试计划所列的条件才能具备毕业资格。点击这里查看《广西自学考试报考指南》

二、网上填写毕业申报表成功后,必须到我院(南宁市民生路维新街南一里9号)进行现场审核毕业材料,否则申请无效

三、参加并通过沟通课程考试的考生,不能在我院办理毕业手续,只能在参加沟通课程的院校办理毕业手续。

四、论文答辩是独立本科专业、本科段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的最后一门课程,通过论文答辩后才能申请办理毕业手续。论文答辩和毕业申报手续不能在同一时间内办理。

如需申请本科论文答辩,请进入本网站的“自学考试本科论文答辩申请”页面。

五、从2011年开始,取消所有专业选考英语(二)的年龄(35岁)限制。

六、法律专科、法学类、自考经济法学专科、自考律师专科毕业生按法律本科段(C030101)课程要求申办毕业,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必须要按法律独立本科(B030001)课程要求申办毕业。

七、公安管理专科毕业生申请公安管理(本科段)专业毕业,如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可以免考的,必须先办理这两门课程的免考手续,取得《免考课程合格证书》之后才能办理毕业手续。

八、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这两门课程,考生除了通过笔试,还要参加上机考试(实践),成绩合格后才能办理毕业手续(已取得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免考课程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笔试和上机考试)。

九、不在广西参加自学考试,申办毕业手续前未能将外省自考成绩转入我市(即在我院网站“外省考生转入南宁信息查询”查不到信息的)不能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十、如考生有更改姓名的,必须在现场审核毕业材料前到我院办理更正手续。办理更正手续时,需出具户口本姓名变更登记页复印件或派出所证明。考生申请毕业时使用的姓名,必须与目前使用的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考生通过所有课程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姓名;如果在报考过程中更改姓名的,必须及时到当地自考办办理信息更正申请,且须以新的姓名报考至少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考试。

十一、如考生的身份证号码有以下几种情况发生变更的,必须在现场审核毕业材料前到我院办理身份证号码更正手续。办理更正手续时,需出具身份证复印件或派出所证明。
  1. 身份证号码的出生年月日有变更的;
  2. 军官证号码、士兵证号码、警官证号码变更为居民身份证号码的;

十二、电子照相在现场审核毕业材料时进行,考生必须穿有衣领的衣服(颜色不限)照相。

 

十三、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国民教育系列的大专毕业证书原件。提交的大专毕业证书,如果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上无法查询有关信息的,需出示省级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否则,本次不受理其本科专业的毕业申请。办理学历证明的机构为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地址:南宁市教育路3号,联系电话:0771-3859813,3839583)。

考生网上填写毕业申报表的时间为:2012年4月1日 至 5月25日

现场审核毕业材料时间为5月28日、5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填写毕业申报表

修改毕业申报表

查询毕业申报表

 

2012年上半年办理毕业日程安排
日期
办理内容
4月1日至5月25日 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进行网上登记
5月28日、29日 现场审核毕业材料、照相、领取《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
6月4日 考生交《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到自考办
7月10日 考生领取毕业证书

 

办理自考毕业手续的程序

第一步:网上填写申请资料。

申请毕业的考生登陆“南宁市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www.nnzsks.gov.cn),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办理毕业报名表》。

第二步:现场审核毕业材料。

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凭以下证明材料到我院办理审核手续:

  • 准考证原件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本专业指定课程的全部单科合格证(如有免考课程,还须有免考合格证)
  • 实习或实践性环节考核表(在南宁市招生考试院申请考核的考生不用带此表)
  • 护理、临床、预防、中医、中药、药学专业的实习合格证

办理独立本科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须出示以下材料:

  • 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含大专)以上毕业证原件。提交的大专毕业证书,如果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上无法查询有关信息的,需出示省级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否则,本次不受理其本科专业的毕业申请。办理学历证明的机构为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地址:南宁市教育路3号,联系电话:0771-3859813,3839583)。

第三步:电子照相。

通过毕业材料审核的考生由市自考办安排统一进行电子照相。电子照相在现场审核毕业材料时进行,考生必须穿有衣领的衣服(颜色不限)照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