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招生考试院公示制度
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发挥南宁市招生考试院窗口行业的作用,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院工作职能、办事制度的了解和监督,特公示我院的有关规定。
一、工作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招生考试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研究制订我市有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措施、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组织全市研究生招生考试、成人高考、普通高考、普通中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各类招生考试的组考考务、体检政审、协助录取工作、考风考纪建设,严格按规定查处考试工作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二、内设机构、考试性质及办事制度
(一)内设机构
自考科、招生科:负责各类招生考试业务工作
办公室:负责行政、文秘、财务、内(外)勤、安全保卫、资料教材发行、来信来访工作。
(二)考试性质及办事制度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学历考试制度。自学考试分本科、专科,考生不需通过入学考试,可直接报名参加每门课程考试。每门课程考试及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凡完成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者,应按规定时间办理毕业手续,国家承认学历。各专业的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在每次报名前的两个月在本院宣传栏、南宁市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www.nnzsks.gov.cn)公布或用电话16886900查询。自学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开考的专业、课程的设置及学分和各专业相关的要求与说明均列在《广西自学考试报考指南》上,考生可参看执行。
①报名与考试时间:
每年开考四次,报名工作采用电话报考和人工报考两种报考方式,由考生自行选择,电话报考的具体操作程序可向我院一科领取有关资料参阅。时间安排如下:(具体时间按当次公布为准)
考试时间 报考方式 报考时间
1月 人工 上一年度12月上旬
电话 上一年度11月上旬始
4月 人工 2月下旬
电话 元月下旬始
10月 人工 9月上旬
电话 8月上旬始
②报名及考试要求:新考生持居民身份证或军(警)官证、士兵证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注册手续(电子照相,办理准考证),已有准考证的考生可自行选择电话报名或人工报名方式报考。考生必须凭居民身份证或军(警)官证、士兵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③考试成绩查询及领取单科合格证:
考生的考试成绩可于当次考试结束30天后通过电话“16886900”或办理《会员卡》在南宁市招生考试信息网或我院一楼大厅考试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成绩合格(60分以上)者根据电话或网站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来领取《单科合格证》。
④办理毕业证手续:
每年的5月中旬和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领取单科合格证的同时为办理毕业证的时间。办证时考生本人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及全部单科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手续的考生还须持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办证的同时进行电子照相。
⑤办理转考手续时间:
每年上半年4月20日前、下半年6月1日后的每周星期三、星期五为办理转考时间(报名、考试、登分期间及开会或有其他工作任务除外)。
⑥办理免考手续时间:
免考手续每年办理一次,时间为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⑦办理毕业论文答辩申报手续时间:
每年的5月下旬和11月下旬领取单科合格证的同时办理申报手续,届时考生须持准考证和全部单科合格证办理。
2、研究生入学考试:
①报名工作:10月下旬查阅招生计划11月上旬报名,报名时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科学历证件,如以同等学力报考应提供其达到同等学力的有关材料;大学本科应届生报考须符合推荐条件,在职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如所在单位推荐报考为定向或委培生的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
②考试:一般在春节前15天左右。考前3天发放考试座位表。
③准考证、考试成绩的发放,以及组织录取,均由招生单位负责。
3、成人高考:
属国民教育系列,列入国家招生计划,承认学历,参加全国招生统一考试,自治区招考院统一组织录取。
①报名时间为8月中旬,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报考“专升本”层次的,须有国民教育系列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免试入学条件和享受各种加分者,要提供有效证件。考生必须亲自到报考名点进行电子照相。 ②考试时间为10月份第二个星期六、日。
③成绩公布时间为11月中旬,考生可通过指定电话查询本人成绩和各科类录取分数线;11月下旬录取。
4、普通高考:
属国民教育系列,列入国家招生计划,承认学历,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自治区招考院统一组织录取。
①报名工作:
报名时间:4月上旬。
报名办法:在户口所在地(随父母户口)报考,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参加本市补习班考生向所在学校报名,再由学校集体向市、县招办报名,其他考生直接到市招考院或县招办报名。
报名时应交验的证件:学历或学力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在职人员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艺术类考生交参加全国文化考试资格证;体育类考生参加全区体育术科统测成绩须达合格分数线;各种可享受照顾分的证件原件。
②考试时间:6月7、8、9、10、11日。
③发放成绩和录取:6月底发放成绩通知单,7月—8月下旬录取,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指定电话查询录取动向。
5、普通中考
①报名工作:
报名时间:4月上旬。
报名办法:考生在户口所在地(须随父母)报名,报名时要交验《户口簿》、学历证明、父(母)单位证明。应届生由学校集中统一报名,社会个人报名直接到市招考院或县招办报名。六月初学校办理、领取《准考证》,个人报名的考生在考前10天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②考试时间:6月24一26日。
③发放成绩、建档:7月上旬发放成绩。报读中专的考生需填报志愿、建立中专档案。
6、计算机等级考试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是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用于测试应试人员计算机应用知识与能力的等级水平考试。
①报名时间:上半年:1月至2月
下半年:6月至7月
报名办法: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和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参加报名。没有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可凭户口本报名,现役军人凭军人身份证报名。
②开考等级与考试时间
开考等级:上半年,一、二、三级;下半年,一、二、四级。
考试时间:笔试分别为4月第一个星期六上午和9月倒数第二个星期六上午。上机考试分别从笔试当天下午开始。
③合格证书
成绩合格者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合格证书。笔试和上机考试成绩均优秀者,合格证书上注明“优秀”字样。笔试或上机考试成绩只有一门合格的,下次考试该门可以免试。
以上为我院对外办事制度公示,如临时有变动,以当次招生简章或公布为准,如发现我院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办理,请立即向我院有关部门投诉。对群众投诉并经调查核实,将根据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的教育、批评;违反党纪、政纪的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投诉地址:本院党支部室 电话:2810514
本院地址:南宁市民乐路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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